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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成员。2020年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以及对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审计部负责人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相同。以上具体名单如下:

  (一)董事长:荆世平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朱小华女士、徐彩英女士(独立董事)、曹征先生(独立董事)、胡友春先生(独立董事)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徐彩英女士(主任委员),荆京平女士,胡友春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胡友春先生(主任委员),徐彩英女士,荆世平先生

  3.提名委员会:曹征先生(主任委员),徐彩英女士,荆世平先生

  4.战略委员会:荆世平先生(主任委员),荆天平先生,曹征先生

  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三年。以上具体名单如下:

  (一)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

  (二)监事会成员:黄淮明先生、薛剑先生、邹兵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一)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

  1.总经理:荆天平先生

  2.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齐军先生、夏琛女士、荆江先生、许瑚益先生、马原先生

  3.财务负责人:吴之星先生

  4.董事会秘书:荆京平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李子婧女士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联系电话:0512-5765566

  传真:0512-36828275

  电子邮箱:hmd_zq@hengmingdaks.com

  6.审计部负责人:朱小华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荆京平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审核。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二)第一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聘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晓娟女士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晓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张晓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董事长选举、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审计部负责人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并选举产生了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名朱小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并得到董事会批准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长选举、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0-019)。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本次监事会主席选举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五、 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七)《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八)《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九)《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2月17日

  荆世平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香港大生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恒铭达包装印刷厂;1999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包材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惠州包材董事、总经理;自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负责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决策、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等重大经营决策事务;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荆世平担任公司董事长。

  荆世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6,400,000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荆天平先生为荆世平先生之弟;持股超过5%、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夏琛女士为荆世平先生之弟妻;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荆京平女士为荆世平先生之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荆江先生为荆世平先生之弟。

  荆世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淮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汇侨电子(昆山)有限公司;2006年6月至2015年5月任富瑞精密组件(昆山)有限公司系统规划师;2015年6月至2017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讯部副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资讯部副经理。

  黄淮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淮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荆天平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香港大生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恒铭达包装印刷厂;2003年4月至2017年7月任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任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荆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股超过5%、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为荆天平先生之兄;持股超过5%、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夏琛女士为荆天平先生之妻;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的荆京平女士为荆天平先生之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荆江先生为荆天平先生之弟。

  荆天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荆京平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香港大生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恒铭达包装印刷厂;2006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17 年8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荆京平女士持有公司5,594,406股;持股超过5%、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为荆京平女士之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荆天平先生为荆京平女士之弟;持股超过5%、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夏琛女士为荆京平女士之弟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荆江先生为荆京平女士之弟。

  荆京平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彩英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正仪工业公司、昆山市物资供销有限公司、苏州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5年8月至2014年9月任苏州信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萨驰华辰机械(苏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萨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昆山华辰重机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7年10月至今发布日任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3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担任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彩英女士已获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单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曹征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豹王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卡莫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4月至2019年2月任上海松奇康保健器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上海小英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 月至今任上海缇纳航空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玄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征先生已获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单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胡友春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2年5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5月至2018年1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威诺新能源技术(东莞)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友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单位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目前胡友春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夏琛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上海正峰工业有限公司、昆山恒铭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琛女士持有公司6,153,846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荆天平先生为夏琛女士之丈夫;持股超过5%、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为夏琛女士丈夫之兄长;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的荆京平女士为夏琛女士丈夫之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荆江先生为夏琛女士丈夫之弟。

  夏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齐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昆山博美柯供应链有限公司;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2 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昆山市中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齐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齐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马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西安华山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华龄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雅达电子有限公司、光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2006 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职于东莞市圣格包装有限公司;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任深圳市圣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马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荆江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EMBA。曾任职于淮安世昌达科技印刷有限公司;2002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恒铭达包装材料(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中科研发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昆山市中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荆江先生持有公司1,612,755股;持股超过5%、现任公司董事长的荆世平先生为荆江先生之兄,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荆天平先生为荆江先生之兄,持股超过5%、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夏琛女士为荆江先生之兄嫂,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荆京平女士为荆江先生之姊。

  荆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许瑚益先生:1967年出生,新加坡籍,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英特尔、富士康;2012年1月至2013年 8月任NXP Semiconductor Singapore供应链管理高级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任Singapore Ophir Ltd生产顾问;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深圳市思榕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许瑚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瑚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之星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山东双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07年11月至2017年2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高级执行经理、高级经理、普通合伙人,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任苏州欣雅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5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吴之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之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子婧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4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职于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宏达通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7年6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子婧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子婧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小华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管部任职;2017年2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朱小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小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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