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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15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期限3年,授权期限将于2020年3月20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公司本次拟对原有资产池业务进行展期。

  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3年,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实现企业存单、债券、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全部入池,将资产和负债业务、产品和服务、操作和管理等融为一体,创建一个全新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让银行成为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财务管家”。

  1、通过企业存单、债权、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的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票据、信用证有价票证,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由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易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可能造成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有价票证托收解付情况,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以入池票据作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对外支付,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主办单位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入池额度互相调剂使用,使资质相对较弱单位可占用资质相对较好单位优质额度,提高资质较好单位资金收益,降低资质较弱单位财务成本,以保证入池的资产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盘活存量金融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7,448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77%,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形。

  本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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