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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2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公告》(编号:2020-00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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