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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2月14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庆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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