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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后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9-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并于2020年2月1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9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4,110,16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完成标的资产过户。2020年2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078,671,471股增加至发行后的1,112,781,640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现有股东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山公司”)持有公司254,285,356股,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持有公司200,241,513股,华友控股一致行动人邱锦华、陈锡根、陈雪家、陈美珠、陈瑞丽、陈瑞娜、邱建伟、邱锦秀、张建芬、沈有泉、陈云松、钟金强(以下简称“华友控股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218,400股。大山公司、华友控股及华友控股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54,745,269股,持股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由42.15%被动稀释至40.86%。加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8年减持的公司3.99%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超过5%。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属于应当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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