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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公司向农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办理1年期贷款人民币9,800万元,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黑龙江公司上述额度内第一笔融资1,000万元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拟为黑龙江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号。

  二、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公司向建设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办理1年期贷款人民币7,500万元,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湖北公司此次融资额度内的6,000万元贷款提供额度为6,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湖北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号。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划新增投资6,458万元,其中基建工程类2,276万元,生产设备类3,521万元,办公后勤类661万元。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非重大变更事项,即投资总额10%以内的超预算投资金额变更、总金额以内投资项目预算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鉴于为积极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公司所属子公司已通过慈善机构向住地捐赠50万元人民币;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性,公司或子公司可能会再发生对外捐赠,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内累计捐赠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在授权范围内捐款仅限用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扶贫和助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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