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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0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年02月21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因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并同意办理具体信用业务。授信的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或外汇折合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壹年,授信品种为综合授信额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将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所运营的资产及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及劳动力以2020年02月21日为基准日按账面净值28,464.38万元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海思科制药(眉山)有限公司。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山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其拥有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三湘大道17号的土地及房产为抵押物,向中国银行山南分行申请授信,并办理具体信用业务,授信本金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壹年。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中国银行山南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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