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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爱旭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当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且预计2020年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资金需求较为紧张。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24.2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822.29万元。

  鉴于公司当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且预计2020年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当前光伏行业面临快速发展机遇,为满足高效单晶产品市场需求,进一步实现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公司计划在2020年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新产线的投产。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年投资计划,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关投资总额约35亿元,资金需求较为紧张。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2019年末公司(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822.29万元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因公司2020年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需集中资金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以此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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