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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2019年12月31日至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上述预案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所”)负责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事务。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华信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华信所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连续服务2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的对本次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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