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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27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本次配股”),具体如下:

  一、关于本次配股的情况

  2019年 7月 24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配股相关议案。2019年11月15日,公司配股申请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于2019年12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4号)文件。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二、公司关于终止配股事宜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公开发行批复文件后,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同时,目前公司在债券市场和银行融资利率较低,公司整体资金较为充裕;子公司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引入了外部股东,优化了其股权结构。基于公司资本运作的整体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配股公开发行。

  根据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配股事项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配股事宜仅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终止配股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终止配股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配股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配股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配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配股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配股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配股。

  六、备查文件

  1. 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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