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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2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运营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新能源公司拟将地面光伏电站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租赁期限5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雨露、吴登峰和任林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与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45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根据本次融资需要,公司将为新能源公司提供不超过上述融资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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