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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2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治家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2月28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30元/股,授予153名激励对象2,825,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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