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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日月光集团总部B栋1楼(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陈昌益和魏镇炎先生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因疫情防控及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刘惠民先生参加会议,其他监事因疫情防控及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整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股份锁定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法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01-2.14为议案2.00的子议案,已经逐项表决且审议通过。

  2、议案1-16均为特别决议,已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军、陆勇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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