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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61

  债券代码:128060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现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对首段补充如下:

  原文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0年3月9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现补充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0年3月9日起至2020年9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对“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之“2、增持数量”补充如下:

  原文为:

  现补充为:

  (三)对“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之“4、实施期限”补充如下:

  原文为:

  自2020年3月9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增持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现补充为:

  自2020年3月9日起至2020年9月8日增持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四)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五)上述补充后全文如下: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0年3月9日起至2020年9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情况

  注: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现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

  2、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均未减持过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2、增持数量

  注:拟增持股份数量区间含上下限值。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实施期限:自2020年3月9日起至2020年9月8日增持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在二级市场进行增持。

  6、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

  (1)参与本次增持的所有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2)增持实施期限过半、增持实施期限届满或完成预定增持计划后,及时通知公司披露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8、锁定期:本次增持主体增持的股票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锁定6个月,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在计划实施期间若发生除权等事项,未实施部分的数量相应调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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