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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星网锐捷”)156,781,9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88%)的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965,668股(占星网锐捷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8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信息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三)减持股份来源: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2.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

  (1)2015 年 7 月9日,信息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2,350,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63)

  (2)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14日期间,信息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5,8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02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

  (四)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

  (五)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本次信息集团拟减持的星网锐捷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965,668股,占星网锐捷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800%。其中5,832,802股(占星网锐捷总股本的1%)为星网锐捷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其余5,132,866股为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占星网锐捷总股本的0.8800%(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超过5,832,802股(占星网锐捷总股本的1%);减持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取得的股份不受上述限制。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六)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七)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价。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信息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事项: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本公司股票。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公司和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控制的下属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占用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资金,亦不要求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和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控制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2、在本公司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的其他全资或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贵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贵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的其他全资或控股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二)增持期间的股份锁定承诺

  1、2015 年 7 月9日,信息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2,350,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增持时做出承诺:“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的股票。”

  2、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14日期间,信息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5,8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029%。增持时做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信息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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