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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28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属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2020年3月4日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157名激励对象2,357,732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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