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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基本信息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0-003)。2020年2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5)。2020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二、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3月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79,7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购买的最高价为20.15元/股、最低价为16.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8,663,797.7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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