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220,564,5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2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86,303,3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5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34,261,2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7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35,502,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6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41,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34,261,2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7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1)项:周晓峰
同意股份数:219,366,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7%。
1.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2)项:李景华 同意股份数:218,323,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4%。
1.03.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3)项:王世平 同意股份数:219,366,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1)项:周晓峰 同意股份数:34,304,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26%。
1.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2)项:李景华 同意股份数:33,262,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89%。
1.03.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3)项:王世平 同意股份数:34,304,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26%。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1)项:杨少杰
同意股份数:219,898,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
2.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2)项:柳铁蕃
同意股份数:220,203,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1)项:杨少杰
同意股份数:34,836,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4%。
2.02.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第(2)项:柳铁蕃
同意股份数:35,141,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2%。
议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1)项:於树立
同意股份数:219,160,5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3%。
3.02.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2)项:王雷
同意股份数:220,266,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1)项:於树立
同意股份数:34,098,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5%。
3.02.候选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2)项:王雷
同意股份数:35,205,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
议案4.00 《关于继续给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发放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711,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1%;反对1,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8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4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62%;反对1,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8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93%。
议案5.00 《关于继续给外部监事发放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711,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1%;反对1,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8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4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62%;反对1,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8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93%。
议案6.00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英国NAS和VMC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712,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35%;反对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8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50,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87%;反对7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8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海律师、虞中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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