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鉴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支毅、曹倩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