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8《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提案9《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涌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10,692,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59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07,6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77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078,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537,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3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5,45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1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078 ,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0,690,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53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77%;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取2018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535,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77%;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53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77%;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次提取2018年度激励基金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东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因参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公司股东贺波女士,系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表决。
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102,155,000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7,6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2188%;反对3,078,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8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4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9405%;反对3,078,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05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0,677,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59%;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522,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73%;反对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535,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77%;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53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77%;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公司股东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因参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公司股东贺波女士,系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表决。
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102,155,000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535,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77%;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53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77%;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公司股东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因参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公司股东贺波女士,系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表决。
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102,155,000股。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535,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77%;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535,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77%;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公司股东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因参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公司股东贺波女士,系程涌先生、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表决。
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102,155,000股。
(八)未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9405%;反对3,078,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05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股份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股数未达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未获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4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9405%;反对3,078,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05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公司股东徐文静先生作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股东程涌先生、贺波女士,系激励对象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表决。
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102,155,000股。
(九)未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9405%;反对3,078,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05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股份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股数未达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未获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4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9405%;反对3,078,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05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公司股东徐文静先生作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股东程涌先生、贺波女士,系激励对象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表决。
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102,155,000股。
(十)未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9405%;反对3,078,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05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股份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股数未达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未获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4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9405%;反对3,078,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05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公司股东徐文静先生作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公司股东程涌先生、贺波女士,系激励对象徐文静先生的近亲属,回避表决;股东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系程涌先生与贺波女士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回避表决。
徐文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程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贺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102,155,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霞、吴姝君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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