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96,2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4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297.53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3,071.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上市前,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前期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经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拟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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