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325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 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7.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7.06 亿元。2018 年度立信为近 1 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 569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18 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1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 2017 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2018 年 3 次,2019 年 0 次;2017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3 次,2018 年 5 次,2019 年 9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姓名: 吴常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姓名:刘国棣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姓名: 姜干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鉴于目前处于防疫特殊时期,股东大会的召开安排公司将另行通知。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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