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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5名,丘树旺董事、廖抒华董事、连漪董事、宋军董事等4名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资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合资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关联董事赵宏伟、吕桂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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