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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借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共同向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融资租赁借款。目前该笔业务的存续金额为10,652.05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存续金额10,652.05万元融资租赁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后期限为63个月。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煤炭销售”业务,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为:

  在《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综合能源开发,大宗商品物流,新兴产业投资(自有资金);煤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矿配件制造、修理、销售、租赁、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矿山支护产品生产、销售。”中增加“煤炭销售”内容。

  修订后的第十三条内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综合能源开发,大宗商品物流,新兴产业投资(自有资金);煤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矿配件制造、修理、销售、租赁、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矿山支护产品生产、销售;煤炭销售。”。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内容为准。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的内容与公司本次修订内容有差异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内容进行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与确认。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上述议案临时提案的书面文件,提请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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