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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年 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 年 3 月 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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