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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将择机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品种

  鉴于航空煤油(以下简称“航油”)成本占公司运营成本比例较大,且航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存在较高相关性。为降低原油价格、航油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和业绩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必要措施,有计划地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航油成本,规避原油、航油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将原油套期保值合约控制在实际用油量以内,以规避航油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因为开展原油套期保值造成额外的资金占用。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有计划地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规避原油、航油价格波动风险,保证经营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对未来经营中航油使用需求的测算,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实施的原油套期保值交易总购买额度不超过商品价值等值9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需要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权利金,缴纳保证金、权利金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涉及募集资金。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期权交易中的买方权利金虽然不高,但是可能面临的最大亏损是权利金的100%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场外期权交易对手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5)场外期权合约存在对手违约造成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控制头寸,持仓量不超过合约匹配时期的拥有量,也不超过未来一年的航油使用总量,从而降低原油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原油套期保值设置止损线,规避期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3)公司将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或期权的权利金,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4)期权合约履行中如交易对手违约,严格按照合同事先约定,行使相关权利,防范风险。

  (5)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以有效防范风险。

  (6)公司根据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且长期有效。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7)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所购买的期货、期权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增加或减少公司的利润。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成本的目的,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且原油期货、期权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流动性强。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的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实行授权、岗位牵制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总持仓量不超过商品价值等值9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文件的信息披露符合要求。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规避航油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正在研究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现执行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相关修订,作为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针对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公司采取的措施有效。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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