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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华鼎

  股票代码:601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俊元

  通讯地址: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蒋晓玲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叶飞虹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丁圆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3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鼎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王俊元

  性别:男

  国籍:中国台湾

  通讯地址: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中国台湾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蒋晓玲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叶飞虹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丁圆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俊元先生未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被动减持

  二、信披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披义务人于2019年10月18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告2019-075),除此之外信披义务人无其他增减持计划。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俊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华鼎股份55,27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4%。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俊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华鼎股份64,78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8%。本次权益变动后,王俊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华鼎股份55,27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4%。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华鼎股份股票的情况

  2019年9月5日,王俊元及其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10,706,400股。

  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3日,王俊元及其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11,300,000股。

  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1日王俊元及其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9,506,900股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工业区雪峰西路751号

  联 系 人:胡方波

  电    话:0579-85261479

  传    真:0579-852614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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