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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3月5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3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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