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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9,700万元对“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3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1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488,5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4,029,000.00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286,459,5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4,362,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2,097,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4015320439号”的《验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本次追加的投资主要由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等工程建设费用组成,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4,700.00万元,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5,000.00万元,合计9,700.00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

  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系该项目由于原材料、施工等价格上涨,导致实际投资总额增加。该项目在2011年投资备案,时间较早,投资估算系根据当时的造价标准、人工和物料价格水平做出,单位造价费用估算偏低,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筑市场人工、材料等要素价格上涨,施工工程较原预计投入增加约4,700万元。因此,公司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及项目建设进度,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增至12,667.82万元。

  2、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

  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系该项目由于原材料、施工等价格上涨,根据政策要求增设人防工程以及现场土质因素等原因,导致实际投资总额增加。具体原因如下:

  1、材料、施工等价格上涨,增设人防工程。该项目在2012年投资备案,时间较早,投资估算系根据当时的造价标准、人工和物料价格水平做出,单位造价费用估算偏低,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筑市场人工、材料等要素价格上涨。同时,该项目原设计中未考虑人防工程建设,在后续规划审批中,人防部门要求增设人防地下室。因此,该项目投资预算上涨较多,其中施工及土方平整工程较原预计投入增加约3,200万元。

  2、土质因素。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土质因素,原设计采用的预制混凝土管桩、地基底板基础无法满足承载力要求,经质监、设计、监理、勘察、建设等单位商讨后决定改用人工复合地基CFG桩(混凝土挖旋桩),增加工程造价约300万元。同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需对工程存在的土洞、溶洞进行灌浆加固处理,由此增加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因此,公司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及项目建设进度,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增至12,137.71万元。

  四、追加投资后的效益影响

  “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对效益测算影响如下:

  “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在投资增加后,项目投入大于原预计投入,测算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出现下降,投资回收期有所延长。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契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追加投资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700万元对“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追加投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项目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追加投资后,可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

  (四)保荐机构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以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调整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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