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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3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1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488,5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4,029,000.00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286,459,5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4,362,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2,097,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4015320439号”的《验资报告》。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586,101.98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3,8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4,510,497.99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3,756,896.01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3,756,896.01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1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一次修订。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16年11月21日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正通物流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宏辉果蔬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3,756,896.01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6]G16042390012号”《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501,059.48元。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7,501,059.48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95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500万元,2019年9月11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0月18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1月21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2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73,800,00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11月22月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将“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9年11月;将“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11月;将“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11月;将“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11月。

  2019年8月,“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已具备生产条件并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开始投产运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处于投产初期且有部分机器设备未购买,尚未全面达产,未能充分产生经济效益,达到预期效益。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宏辉果蔬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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