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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已实施完成的募投项目“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28,523,657.12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在建募投项目“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8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34.6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8元,共计募集资金2,570,780,04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60,736.5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62,019,305.49元。截止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1号)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0,178.7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备注:搭建智能超级电视硬件平台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中包含了募投项目资金闲置时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因此实际投入金额超出项目投资总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已实施完毕。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56,201.93万元,实际投入163,864.43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104.91%,结余募集资金2,852.37万元(含利息收入),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1.83%。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较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推进其他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852.3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的建设,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并将对已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七、保荐机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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