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政府管控措施,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亦通过前述视频方式列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静武先生主持,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婷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刘强先生、副总经理孙铁囤先生及财务总监林世宏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吉奎 薛天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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