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足额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7人调整为146人,最终授予股票数量为2,915.9956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最终授予股份数符合《草案》中不超过 2,964 万股的规定。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条件,符合公司《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2020年3月16日为授予日,向146名激励对象授予2,915.995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9元/股。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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