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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十时起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601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关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考核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利益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吸引与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定《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三项:即年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金。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和专项奖金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薪酬考核方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该方案经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执行相关方案。

  方案的适用期间: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19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0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0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该方案于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激励公司董事人员勤勉尽责,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等情况,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定《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长

  董事长(全职)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分为两项:即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15万元/月(税前)+绩效薪酬/月,绩效月薪按照每季度30万元(税前)预发放,年终将根据公司2020年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盈利状况等综合因素滚动调整,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副董事长

  副董事长薪酬采用年薪制, 年薪分为两项:即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基本薪酬6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2020年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盈利状况等进行考核并确定。

  (三)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

  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

  (四)外部董事采用津贴制

  外部董事是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不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外部董事2020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

  (五)内部董事

  除董事长以外的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报酬。

  方案的适用期间:本方案自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19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0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0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本方案于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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