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国内市场A股ETF收费调整的通知》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0年一季度起,对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指数使用费收费方案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及调整后指数使用费收费方案
注: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当季存续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基金当季存续天数。
上述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详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通知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指数使用费调整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本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3月1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