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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4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1568093764U,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杨志国先生,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执业资格,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简称“立信广东”)于2011年3月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2011〕28号文批准成立,是由原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初)及原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部分人员组成。立信广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581859795Y,分所管理合伙人为刘杰生,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执业资格,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64401。

  立信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1.58 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黄春燕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阮章宏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小惠

  ■

  项目成员不存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立信和项目成员对独立性要求的遵循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120万元(不含税),本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无可比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五)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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