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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0-0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在深圳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解冻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十四项议案,分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工作重点》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和核销2019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经济利润奖金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迭代明确2020-2022年度奖金方案原则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跟投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其中议案(一)、(三)、(六)、(八)、(十一)、(十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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