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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17日,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减少应收账款对公司资金的占用,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以下简称“合格管理人”)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项计划概述

  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合格管理人,以公司合法持有及自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处合法受让的产品销售交易项下应收账款债权资产作为基础资产,设立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3,600万元,存续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认购本次专项计划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为公司合法持有及合法受让的产品销售交易项下应收账款债权。基础资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

  (二)交易结构

  由合格管理人成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本公司购买合格基础资产。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公司拟担任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最终将按约定划入专项计划账户。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3,600万元(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

  4、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认购,认购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5、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循环购买机制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评级机构、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进行调整确定;

  6、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专项计划各方情况

  (一)管理人

  公司本次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将由合格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二)差额补足义务人

  公司及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金控”)拟作为专项计划的差额补足义务人,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唐山金控届时分别出具的《差额补足承诺函》为准。

  四、专项计划的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专项计划的具体规模、期限、循环购买安排、管理人及各中介机构,并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专项计划方案作出适当调整,以及制作和签署必要的文件。

  以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可以利用合法取得和持有的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将公司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对公司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

  六、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专项计划成立后,资产支持证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专项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发行,可能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专项计划的产品结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专项计划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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