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7号”文核准,于2018年12月25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1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7,4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1,585,594.06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2,564,405.94元。
截止2018年12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ZA16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1、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精密数控机床生产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6,782.21万元(具体金额以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新项目“包头年产5GW单晶硅拉晶生产(一期)项目”的建设;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9年1月1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531,989.72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531,989.72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15号)。公司已于2019年1月17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月1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各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报告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5GW单晶硅拉晶生产(一期)项目于2019年底基本完工并逐渐投产,2019年度不计算其实现的效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6月1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投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139,247,860.01元。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精密数控机床生产线扩建项目”经项目变更,已终止。
注2:实际投资金额还使用了对应募集资金产生的孳息,故高于承诺投资金额。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项目经项目变更,已终止。
注2、本项目于2019年底基本完工,截止日不计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3、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而是用于提高公司的战略决策效率、运营管理效率和设备生产效率,优化生产流程和存货周转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进而达到经营效益提升的目的。
注4、本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用于公司加强对产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开发,形成符合行业技术要求的新产品。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的运营资金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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