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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刊登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由于公告部分内容表述不够准确、完整,现将有关内容补充更正公告如下:

  一、《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补充更正前:

  综上,本次认购完成后,万锋、李锋夫妇合计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将有可能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相关规定,未来发行时,万锋可能触及要约收购义务,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完成要约收购豁免程序,或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补充更正后:

  综上,目前万锋、李锋夫妇直接及间接合计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已超过30%,本次认购完成后,万锋、李锋夫妇直接及间接合计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可能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相关规定,未来发行时,万锋可能触及要约收购义务,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完成要约收购豁免程序,或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二、《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补充后: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但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补充后: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但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需回避表决。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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