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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20-028

  

  4成树华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67,009.25要求支付尾款及违约金共计67009.25元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人撤裁————2019年8月30日5合肥赛猊腾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31,562.5要求国蓉科技支付货款600000元及支付违约金231562.5元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国蓉科技分期支付货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68万元执行中2019年9月23日6成都真实大自然建筑装饰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3,300,000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330万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尚未裁决——2019年10月12日7成都德宏自然建筑工程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9,500,000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950万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尚未裁决——2019年10月12日8成都鸿德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700,000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70万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二审上诉中————2019年10月29日9湖南兴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853,300要求支付货款65.64万元及违约金19.69万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尚未裁决——2019年11月12日10绵阳力神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433,350.07要求支付货款421,572.41元及逾期违约金11,777.64元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尚未裁决——2019年11月13日11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922,250要求宏图三胞支付欠付款项及违约金;要求江苏宏图高科技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决——2019年8月26日12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浦涛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191,897要求支付欠付的合同款522.5万及违约金966897元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暂未开庭审理——2019年9月5日13南京智诚月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160,607要求支付欠付的合同款及违约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1、南京华讯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南京智诚月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60000元;2、南京华讯承担案件受理费1756元执行中2019年10月26日14南京恒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340,625要求支付欠付的合同款及违约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1、南京华讯于2020年1月15日前,给付技术研发费用合计339407元;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南京承担。——2019年11月8日15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高阳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330,873要求被告立支付货款人民币6029403元@及违约金301470元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庭外和解,南京华讯撤诉和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19年12月20日前支付3500000元,于2020年1月18日支付2529403元。于2019年12月3日前支付诉讼费用60000元。执行中2019年11月18日16江苏亚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3,850,000要求支付欠付的合同款及违约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已开庭,未出裁判结果——2019年11月25日17南京优之杰科技资讯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24,500要求支付欠付的合同款及违约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南京华讯支付南京优之杰科技货款64800元,并支付自2019年8月25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违约金。案件诉讼费,南京优之杰负担3673元,南京华讯负担1550元。——2019年11月27日(收保全裁定书)18南京星亚辰家具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36,599.6要求支付合同款及违约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南京华讯于2020年2月29日前支付货款190000元。案件受理费4849元,减半收取2424.5元由南京华讯负担。——2019年12月25日19南京龙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2,280要求支付欠付货款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一审2月6日开庭(受疫情影响,开庭延后,具体时间未定)——2020年1月6日20 董波、李烨等15名员工深圳市华讯方舟雷达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697,024.16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结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697024.16元执行中2019年12月2日21刘锋、周林萍等107名员工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4,022,331.01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结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4022331.01元执行中2019年12月22南京诺威尔光电系统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62,500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未开庭1、要求支付货款562500及利息2020年2月25日合计 56,585,144.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出的《仲裁通知》((2019)深国仲涉外受7319号-5),申请人天浩投资有限公司(DINHOR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天浩投资”)于2019年12月3日提交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与天浩投资之间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现将有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本次仲裁受理日期:2019年12月3日

  2、仲裁机构名称及所在地

  仲裁机构名称:深圳国际仲裁院

  仲裁机构所在地:深圳

  3、仲裁机构向本公司送达申请材料时间:2020年3月16日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天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斌

  单位地址:香港湾仔谢斐道211-213号秀华商业大厦12楼

  被申请人一: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胜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第37栋1楼及2楼靠西

  被申请人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胜

  单位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新旅游路北侧7号别墅

  被申请人三: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胜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第37栋5楼西侧

  (二)有关纠纷的起因、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三被申请人按照《保证担保书》的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向申请人支付69,959,335.82美元,折合人民币492,513,724.17元(以2019年12月2日汇率计算,即1美元=人民币7.04元).

  (2)请求裁决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债务逾期期间的利息(按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金额的0.8%/30天*违约天数计算,自货款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计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现暂计至2019年12月5日为 798,767.75美元,折合人民币 5,623,324.99元,汇率计算同上);

  (3)请求裁决该案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申请人共同承担。

  上述第1项至第3项仲裁请求金额,暂计至2019年12月5日,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98,137,049.16元。

  2、仲裁依据

  (1)2018年9月17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签订的《保证担保书》第八条:凡因本合同(含分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_(含分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福田按照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适用普通程序及中国法律(不适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含准据法)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2019年11月7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三签订的《保证担保书》第八条:凡因本合同(含分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含分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福田按照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适用普通程序及中国法律(不适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含准据法)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有关纠纷的起因

  申请人与朗奇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奇公司)于2018年签署了编号为LQTX-TH-2018的《产品销售意向协议》,申请人向朗奇公司销售卫星电视接收用高频调谐器,合同意向总金额 4.8亿美元。

  依据上述意向协议,申请人与朗奇公司签署合同编号为LQTX-TH-2018-01,LQTX-TH-2018-02,LQTX-TH-2018-03,LQTX-TH-2018-04,LQTX-TH-2018-05,TH-TH-2018-06,TH-TH-2018-07的7份《销售合同》,其中编号为LQTX-TH-2018-01,LQTX-TH-2018-02的《销售合同》双方已经履行完毕,剩余LQTX-TH-2018-03至LQTX-TH-2018-07的5份《销售合同》, 申请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交货义务,但是朗奇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逾期金额共计 69,959,335.82美元,朗奇公司逾期支付申请人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分合同执行金额的0.8%/30天*违约天数)。

  2018年9月17日,申请人、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和朗奇公司共同签订 《保证担保书》, 约定两被申请人为朗奇公司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11月7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三与申请人签订了《保证担保书》约定被申请人三为朗奇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因此,三被申请人应为朗奇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截至申请人提起本仲裁申请之日,虽经申请人多次催收,但被申请人均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前述保证担保责任,三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三、裁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接到仲裁通知,目前尚未裁决。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56,585,144.0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69%。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其他诉讼及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中已结案的诉讼金额为12,472,614.92元,尚未结案的诉讼金额为542,249,578.25元。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仲裁通知》;

  2、《保证担保书》;

  3、《仲裁申请书》;

  4、《产品销售协议》。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9日

  附件:其他诉讼及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标的或仲裁金额 (元)诉讼请求管辖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首次收到诉讼文书时间1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180,665.03要求南京普天支付欠付货款人民币2,169,815.95元及违约金10,849.08元。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立案————2019年12月12日2郫县鸿坤园艺有限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22,583要求支付租金48327元,承担原告律师费6000元。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成都华讯天谷分期支付租金22583元执行完毕2019年8月13日3中科同昌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995,187.39要求成都华讯天谷支付工程价款5780270.89元及支付利息214916.5元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二审上诉中————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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