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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16,470,651.81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人民币304,941,195.54元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11,529,456.2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92,390,649.80元,减去2019年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股利人民币233,333,338.00元,减去因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调整15,398,703.21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155,188,064.86元。

  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作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3,346,47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001,182.6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3,346,4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001,182.66元,占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1%。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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