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员发出。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向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六苏州”)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元六苏州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建设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19年度薪酬确认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监事2019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2.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2020年度薪酬拟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其他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按照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工作岗位、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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