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陈智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19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监事会予以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88,501.98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06,087.5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078.98万元,同比下降2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44.14万元,同比下降228.6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预计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未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东尼电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1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三个解锁期的1,185,40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9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东尼电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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