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8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煤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披露既定方案完成回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2019年4月4日、4月24日,公司分别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31)以及修改完善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平煤股份拟以2.7亿元为下限,3.3亿元为上限的自有资金,按不超过5.45元/股(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50%计划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0%计划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按最新的回购规则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进行注销。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4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360,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23%,成交的最高价为4.5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52元/股,回购成交总金额为15,276,893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公告编号:2019-034)
(二)截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66,921,0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4 %,回购最高价格4.7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72元/股,回购均价4.1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78,733,593.52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通知债权人情况
自平煤股份2019年4月3日发布《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之日起45日内,未接到任何债权人提出的关于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将按照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依法注销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000,096股,占公司总股本0.85%;累计增持金额为89,975,153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告编号:2020-016)
五、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将于2020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33,460,513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66,921,027股,其中本次注销33,460,513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361,164,982股减少至2,327,704,469股。本次注销后,公司已回购股份剩余33,460,514股,计划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月后进行注销,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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