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72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359,891.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到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6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532,727,300.00元,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2019年度补充流动资金184,650,000.00元,其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补充流动资金54,65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年7月24日,公司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605.13万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744 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截至期末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已经严格按已有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国联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国联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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