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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逊先生主持,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11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3,472.24元,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8,347.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8,066,843.65元,扣除2019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924,234,773.2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4,807,195.40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3月23日总股本4,414,310,919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11,010,729股后的股本4,403,30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188,891,051.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公司拟对94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8.222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741元/股。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公司拟对2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计5.7825万份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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