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3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伍玮婷女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主要币种为美元、港币、日元、新币、泰铢、澳元等),在境内外商业银行办理的以规避和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交易。结合日常业务及投融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产品主要为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

  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

  4、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使用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伍玮婷女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二、外汇套期保值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跨境联运费以及外币投融资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按照滚动预测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实际金额与预算偏离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 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目前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国际性银行。

  4、外汇套期保值公允价值确定:公司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等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交易数据厘定。

  5、配备专业人员: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6、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公司对已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设置风险限额,并对风险敞口变化、损益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利用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或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严格执行前台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操作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在2020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顺丰控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必要性。顺丰控股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顺丰控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保荐机构对顺丰控股此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