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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恒大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恒大欧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公司”)本次为河南恒大欧派向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商业汇票承兑等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的担保金额为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20年3月21日,河南恒大欧派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考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兰考县支行”)签署了人民币贷款及商业汇票承兑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同日,公司根据河南恒大欧派与农业银行兰考县支行签署的主合同,与农业银行兰考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河南恒大欧派向农业银行兰考县支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人民币贷款、商业汇票承兑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其中30%用于人民币贷款业务,70%用于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公司自愿为河南恒大欧派与农业银行兰考县支行形成的人民币贷款、商业汇票承兑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在公司持股比例的基础上上浮20%,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河南恒大欧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并在此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1,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其中拟为河南恒大欧派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拟按照所持河南恒大欧派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皆为江山欧派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恒大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MA40JKM10W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办公大楼3楼

  法定代表人:冯毅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万圆整

  成立时间:2017年02月17日

  营业期限:2017年02月17日2037年02月16日

  经营范围:木制门、装饰材料加工、安装、销售;家具、五金销售;从事国家允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河南恒大欧派为江山欧派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河南恒大家居产业园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河南恒大欧派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河南恒大欧派与农业银行兰考县支行签订的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考县支行。

  (二)保证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河南恒大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保证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七)保证期间:

  1、公司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农业银行兰考县支行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农业银行兰考县支行与河南恒大欧派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公司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农业银行兰考县支行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农业银行兰考县支行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0%;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0%。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签署的保证合同文本;

  4、河南恒大欧派营业执照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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