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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和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包装物、销售鸡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

  2020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讨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019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9年度将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为2,810.00万元和180.00万元,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2019年4月29日,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公司总裁例会审议通过,预计公司2019年度与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调整到1,000.00万元。2019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为21,048,156.86元和9,663,003.35元,均在预计额度内。

  (二)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牟平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12689493115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09年6月5日,住所为牟平大窑镇蛤堆后村,法定代表人为姜世杰,股东为曲立姝(99%)、林少岗(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经营范围为纸箱、纸板加工、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12MA3DE1NN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蛤堆后村村南,法定代表人为糜晓宁,股东为糜晓宁(10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万元,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加工、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3、相关财务数据:

  (1)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 2,583.36 万元,净资产 63.76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157.0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2)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 259.57 万元,净资产 1.0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965.4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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